「節能、省碳、經濟、環保」-能源局推動全臺設置LED路燈
記者:張偉成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6-26 20:00:00
-
-
文字級數: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報導) 為落實節能減碳,並兼顧助產業之目的,行政院核定推動辦理全臺設置LED路燈措施,自101年起於3年內陸續投入新臺幣27.68億元,將以節電比例達60%之LED路燈換裝32.6萬盞水銀路燈,完成後每年可節約路燈用電達1.43億度電,減少8.75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另帶動新臺幣44.81億元產值。此措施不但可滿足「節能減碳」需求,更可達到「經濟環保」的功效。
能源局表示,目前路燈發光效率(流明/瓦)以LED燈(60~110)最高,高壓鈉燈(48~105)及複金屬燈(42~83)次之,水銀燈最低(21~45)。LED路燈屬新科技產品,技術持續進展,現階段經濟部正投入相關技術研發,同時進行LED路燈示範計畫,以加速成本下降及技術提升。同時,依統計資料顯示,國內路燈約為157.27萬盞,其中高壓鈉燈55.38萬盞占35.22%;複金屬燈4.60萬盞占2.93%;水銀燈81.53萬盞占51.84%;螢光燈14.55萬盞占9.25%;LED燈1.21萬盞占0.77%。但由於LED路燈產品因目前價格尚未達甜蜜點,且規格技術持續改善中,因此政府對於LED路燈設置推廣採循序漸進之作法,運用市場機制降低LED路燈設置成本,同時促成以節能績效保證模式進行高效率路燈汰換之運作方式,因此本階段以淘汰低效率高污染之水銀路燈為目標。
能源局進一步表示,行政院已於100年12月1日第3275次院會通過「經濟景氣因應方案」七大策略之「助產業」項下「全臺設置LED路燈」措施,能源局據以規畫採部分補助結合節能績效保證模式推動下述3項計畫:(一)LED路燈示範城市計畫(3省轄市);(二)101年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偏遠及離島【3縣】地區);(三)擴大設置LED路燈節能專案計畫(5直轄市及11縣),爰全國5直轄市及17縣、市均為本措施之適用對象。
本次推動之3項計畫,地方政府須採節能績效保證模式辦理,即每盞路燈設置成本扣除補助或給付額度後,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以替換LED路燈之節電費分年給付得標廠商,故不會增加地方政府年度預算經費之負擔,同時本計畫要求LED路燈廠商需保固5年,地方政府將可省下原本每年之水銀路燈維修費用。
此外,為協助各類高效率路燈之應用,能源局自101年1月起開放「道路照明燈具」節能標章認證,迄今已有12家廠商計64種型號之路燈獲節能標章認證,透過本次全臺設置LED路燈措施之施行,若以節能績效保證模式進行高效率路燈汰換之運作方式成熟,未來,地方政府均可運用此一作法,選擇獲節能標章認證之高效率路燈(包括高壓鈉燈、複金屬燈、LED路燈等)進行汰換,不必再由中央政府或台灣電力公司編列經費補助進行汰換低效率之傳統路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