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台電墊付款
記者:賴秋火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4-16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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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賴秋火報導)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引水工程之台電墊付款9.41億元部分,水利署表示已於101年起由經濟部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籌應分年歸墊。
水利署表示鯉魚潭水庫位於大安溪支流景山溪上,為一離槽水庫,其水源由大安溪主流士林堰引取,因適合水利發電,由台電公司報准81年起辦理士林水力發電計畫,其中引水工程經費28.23億元,原核定預算由台電公司分擔14.115億元(佔1/2)、台水公司分擔4.705億元(佔1/6)及台灣省政府分擔9.41億元(佔1/3),而台灣省政府應負擔部分由台電公司先行墊付。
水利署說明台灣省政府88年精省後,行政院91年原則指示,基於受益者付費原則,前台灣省政府應分擔之經費9.41億元,由經濟部協調台電公司予以吸收。經台電公司多次反映並透過經濟部向行政院極力爭取,行政院已於100年同意由經濟部於主管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依整體施政及各項計畫之優先緩急順序逐年編列預算辦理,經濟部水利署亦自101年起籌應預算分年歸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