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福島核災借鑒 能源局完成第一階核安總體檢
記者:賴秋火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3-10 07:00:00
-
-
文字級數: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賴秋火報導)福島核災屆滿一年,經濟部表示,記取福島教訓,率先全球建立「機組斷然處置」措施,在必要時確保核電輻射物質不會外洩。針對現有核電廠核安總體檢亦已完成第一階段,加強各核電廠抗地震、防山洪、耐海嘯的複合災害整備與應變能力,且目前正進行第二階段的壓力測試。
經濟部指出,日本福島核災發生主因在於核電廠緊急備用電源因海嘯遭淹沒及摧毀,無法啟動將冷卻水注入反應器爐心及覆蓋核燃料,造成爐心熔毀導致輻射外釋。經濟部進一步表示,考量我國「孤島型電力系統」特性無法與其他國家電網相聯及互相支援,為避免核電廠停轉造成國內電力缺口,政府在確保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達成國際減碳承諾等3大原則下,「穩健減核」政策主軸係藉由推動技術成熟、發電成本低及具發展潛力之再生能源等措施「低碳開源」,同時配合產業、生活、環境與法制等4面向策略推動各部門「節能減碳」,逐步降低對核能的依賴。
在再生能源部分,目前以發展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為重點,經濟部能源局將於今(101)年分別成立專案推動辦公室,籌組專業服務團隊協助推廣太陽光電產業及風力產業,並首度將能源技術服務業(ESCO)導入發展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
政府於新能源政策中已提高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規劃至2025年裝置容量達9,952MW,新增裝置容量6,600MW,提早5年達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定20年增加6,500MW目標,2030年並進一步成長至12,502MW(約占2010年電力總裝置容量30.6%)、發電量達355.6億度。
經濟部強調,除了確保核能安全相關加強措施,及以務實穩健作法積極創造達成非核家園之有利條件,行政院亦將每年檢視能源科技發展進程、減核減碳配套措施落實成效以及碳排放控制情況,並將每4年通盤檢討減核時程,期能早日逐步達成非核家園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