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紐共同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策略合作協議」正式簽約儀式
記者:賴秋火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3-06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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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賴秋火報導)台灣與紐西蘭共同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策略合作協議於本5日上午由駐紐西蘭代表處常代表以立及紐西蘭商工辦事處代表Stephen Payton代表雙方政府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正式簽署,協議簽署儀式由經建會高主任秘書仙桂、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邱處長一徹、國際貿易局、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暨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等相關單位代表見證,邱處長並代表經濟部致詞,期許透過本合作協議的簽署,雙方能夠儘早落實投資計畫,促進台紐雙邊投資,經濟部亦將全力協助解決紐西蘭廠商來台投資相關事宜;紐方本項協議執行機構紐西蘭創業投資基金執行長 Franceska Banga亦自紐西蘭透過電話方式,向與會賓客致意。
紐西蘭創業投資基金(New Zealand Venture Investment Fund Limited, NZVIF)為紐西蘭政府100%持股之組合基金,成立目地在於活化紐西蘭創投市場。NZVIF管理創投(Venture Capital)及種子共同投資(Seed Co-Investment)兩項政府計畫,目前規模為2億紐元(折合台幣約為49億台幣),投資標的多為高科技及創新公司。
因台紐產業結構極具互補性,雙方均認為設立台紐創投共同基金將產生聯合投資、後續投資及簡化產品巿場進入等多重效應。我國過去30年來已成功發展創投資本巿場,而紐國創投產業亦與美國及歐盟等先進創投巿場密切連結,台紐透過共同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之策略合作機制,與投資事業之連結,預期可大步促進台紐雙邊之經濟合作與發展,並為雙方企業創造鉅大之投資商機與成長機會。
為建立台紐共同投資創業投資基金之策略合作機制(共同基金),雙方主管單位我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與紐西蘭創業投資基金歷經一年多之協商及互訪,對協議內容達成共識,並於本日進行簽署。本項協議簽署後,雙方主管單位將接續就此一合作機制之實質內容進一步展開研商,包括決定台紐雙方將投資之金額、投資範圍、審議委員會之組成、對創投案件審核之決議程序及共同基金申請者之標準等,經由本項協議,深化及廣化台紐間之實質經貿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