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呼籲未登記工廠儘速補辦登記與提案劃定特定地區
記者:艾駿培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3-02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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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艾駿培報導)為協助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經濟部輔導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及公告劃定特定地區,補辦登記申辦期限至遲到101年6月2日截止;提報劃定特定地區期限最慢到101年4月15日截止,經濟部呼籲業者依限儘速申請,以免錯失合法機會。
99年6月2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通過增訂第33條、第34條條文,未登記工廠業者可向工廠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或提案劃定特定地區,完成補辦登記或公告特定地區後,在輔導期間內可免受土地或建築法相關處罰,早申請早受惠,並享有政府相關優惠措施。
經濟部已朝簡政便民、簡化作業流程與標準方向,研訂輔導相關法令與措施;持續辦理多達100場之公開說明會,鼓勵業者儘速申辦接受輔導。截至2月26日止,全國受理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合計2,206家,第1階段核准1,490家,取得臨時登記125家;另依第33條辦理公告特定地區1區,審理中31區。
目前受理案件雖呈穩定成長趨勢,但數量尚屬有限,因受限依法規定,限期2年應完成申請補辦登記及公告特定地區作業,尤其建議5公頃以上特定地區提案應於101年3月1日前提出;未達5公頃者應於101年4月15日前提出,申辦時程更為緊迫。經濟部特別呼籲業者把握此次難得的合法經營契機,在申辦期限儘速提出申請,早申請早安心,除可接受專案輔導,並享有政府相關優惠措施,特定地區內完成補登業者,並有機會爭取用地合法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永續合法經營。
另經濟部於99年10月1日成立「未登記工廠輔導服務團」,提供業者案件申請診斷與專業技術支援服務,並將持續於各地舉辦說明會,歡迎業者踴躍參與了解,把握最後期限提出申請。疑難問題,歡迎上網洽詢(http://www.cto.moea.gov.tw/),或電洽經濟部中部辦公室(0800-288-019、049-2324959)均有專人服務,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