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網路盜版行為的國際發展趨勢及我國的應對
記者:張俊明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2-04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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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俊明報導)智慧財產局表示,為有效遏止網路侵權的猖獗,特別是利用P2P軟體違法交換音樂、電影檔案的侵權行為,為近年各國政府及國際著作權人團體持續關注並熱烈討論的問題。其中較值得注意的發展趨勢有:「封鎖重大侵權網站」及「封鎖重複侵權人連線帳戶」(又稱三振條款)等議題,且已有部分國家已經完成立法或刻正積極立法。此等立法趨勢是否影響我國未來著作權法之修正?值得加以追蹤、觀察。
智慧財產局指出,所謂「封鎖重大侵權網站」係指針對類似我國FOXY網站,專以提供交換軟體並鼓勵民眾侵權,雖已獲法院有罪判決確定,但仍在不同國家架設網站,繼續對國內利用人提供非法交換軟體,致法律的制裁形同虛設。
如政府能以公權力之方式予以封鎖,使一般人無法連線至這類重大侵權網站,可有效阻止其侵權行為的繼續擴大。據了解,目前韓國、西班牙已完成相關法律,執行此類措施,美國亦於2011年10月提出「遏止網路盜版法案」草案(英文簡稱SOPA),賦予檢察總長針對從事著作權侵權網站(不論國內外),核發禁止令,防止網路使用者接觸該等網站,惟爭議頗大,尚未完成立法。
智慧財產局說,而所謂「封鎖重複侵權人連線帳戶」(又稱三振條款),係指以公權力介入之方式,針對網路上一般之利用人,如發現有在網路上從事侵權的活動,先給予一段時間警告通知並加以教育。如其仍執迷不悟,重複侵權達一定次數時,政府將以公權力之方式,命令ISP終止該侵權行為人之連線帳號一段時間,以嚇阻該侵權行為,並期建立網友尊重他人著作權之觀念。
著作權屬私權,依照我國著作權法之規定,如實際發生著作權侵權之情事,法律僅賦予著作權人可採取民、刑事救濟之方式,維護其自身權益,少有以公權力主動介入之情形。惟近來部分權利人團體不斷訴求,希望我國亦能參照其他國家上述的立法方式,以解決日益嚴重的網路侵權問題。
智慧財產局強調,已瞭解上述訴求,然上述議題亦涉及民眾接觸資訊之自由,具有高度的爭議性,縱在已完成立法之國家,其實際執行成效如何,亦有待觀察。為對上述議題有深入之了解,上述議題已列為未來三年「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計劃」(民國101年至103年)中研議,未來在研議過程中,智慧局將秉持公正、透明之態度,廣納各界意見,再考量是否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