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聖誕應景商品檢測結果
記者:產經新聞中心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1-12-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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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聖誕應景商品檢測結果。
(亞洲經濟通訊社產經新聞中心)為歡迎耶誕佳節到臨,國內一般家庭、學校或商店常會購買聖誕應景商品點扮氣氛,為瞭解國內該類商品之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今年11、12月間於市面上購買聖誕燈串10件、聖誕樹20件、聖誕飾品20件及雪花罐5件進行檢測。結果發現聖誕燈串有7件「標示檢查」不符合,其中4件之「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原驗證登錄資料;聖誕樹有8件中文標示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聖誕飾品有16件中文標示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雪花罐均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本次商品品質安全項目之檢測規範,在聖誕燈串部分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4335「燈具安全通則」及國際標準IEC 60598-2-20進行「重要零組件比對」、「標示檢查」、「構造檢查(含導體截面積」、「絕緣阻抗、耐電壓、洩漏電流試驗」、「溫升試驗」、「耐熱試驗」及「耐燃試驗」等項目檢測,檢測結果除「標示檢查」外,均符合標準之要求。
其中,聖誕樹、聖誕飾品部分因非屬玩具商品,考量其可能吸引兒童之注意及使用,爰參照國家標準CNS 4797進行檢測,結果聖誕樹之「耐燃性」試驗均符合檢驗標準;另聖誕飾品之重金屬遷移量亦均符合檢驗標準。雪花罐則參照國家標準CNS 3305「自動噴霧罐」及歐盟EN 417標準進行「耐壓試驗」、「氣密試驗」及「落下試驗」等項目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
另就「雪花材質」進行分析,有3件樣品為硬脂酸鋅、硬脂酸鈣及硬脂酸樹酯成分,1件樣品為碳酸鈣及1件樣品為壓克力樹脂成分;在中文標示部分均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
標準檢驗局指出,聖誕燈串已列屬應施檢驗範圍,自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產品未符合檢驗者,不得進口或出廠陳列銷售。對於本次測試結果7件「標示檢查」項目不符合部分,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以罰鍰並依該法第42條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另該7件標示不符合商品中亦有4件樣品「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不符合部分,係與原試驗報告記載之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但因檢測結果仍能符合標準之要求,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要求業者補辦申請核准,並將該等型號商品納入日後加強查核之對象;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至於,聖誕樹及聖誕飾品不符合商品標示部分,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追蹤處理。
標準檢驗局特別呼籲消費者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並提醒消費者選購聖誕燈串時,應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如對商品是否經過檢驗合格有疑問時,可洽該局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