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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強化從源頭查緝偽冒產地商品

記者:張偉成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6-12 15:10:00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報導) 聯合稽核大隊並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聯合出擊,查獲「芃諭名品perng yuh」大批偽標產地女性服飾,剪除「台灣設計 中國製造」之原產地標籤後,另縫製標籤標示「台灣製造」,將大陸製商品偽冒臺灣貨欺騙消費者,查獲之偽標服飾由高雄市調查處現場查扣為證物或責付保管,已依刑法第255條之商品原產國虛偽標記罪進行偵辦中。

標準檢驗局表示,「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自99年5月5日成立以來,持續查緝產地標示異常商品,截至本(101)年6月10日止已執行706次聯合稽核,查獲產地標示不實或不符規定之服飾、寢具、毛巾、襪類、鞋類及袋包箱等商品計202,013件(附表1),均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之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停止陳列、販賣,拒不遵行者,將依法處銷售業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聯合稽核查獲之標示異常商品,經濟部督導各縣(市)政府辦理複查計查處173,452件,已下架者計94,361件,已改正者計72,335件,限期改正中計6,756件。涉及刑法第255條商品原產地虛偽標記罪案件,並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累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刑法第255條商品原產地或品質虛偽標記罪案件執行成效:被告280人,傳喚234人,搜索37次,羈押7人,起訴30件,緩起訴47件,判決有罪7件,處以有期徒刑3至6個月不等。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針對聯合稽核查獲之標示不符商品購樣檢驗計965件(附表2),檢驗結果有28件有害物質檢測不符合標準,另針對傳統產業商品進行市場專案購樣檢驗計580件(附表3),檢驗結果有57件有害物質或重要檢驗項目不符合標準,均已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暨38條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

經濟部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應注意商品上是否有生產國別標示,服飾、毛巾及寢具等紡織品,並應檢視附縫標籤是否有重新車縫痕跡,附縫標籤之生產國別與吊牌標示之生產國別是否相符,若附縫標籤有剪標痕跡,但吊牌卻標示「臺灣製」等情形,即有產地標示不實之嫌。

經濟部「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未來將持續蒐集情資,並就商品偽標產地之檢舉案件,即時提供檢調單位資訊,與檢調單位密切合作,從源頭查緝產地標示不實商品。經濟部特別呼籲業者,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勿虛偽標記而觸犯刑法。消費者如發現市售商品涉及產地標示不實情形時,可向聯合稽查大隊檢舉專線0800-029-123電話檢舉。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