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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與消基會共同公布市售「手推嬰幼兒車」檢測結果

記者:賴秋火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4-16 17:15:00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賴秋火報導)為瞭解市售手推嬰幼兒車之安全性,並讓家長安心使用手推嬰幼兒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合作,今年2月間在各百貨公司、賣場及經銷商處,購買12台手推嬰幼兒車,選定「煞車位移」、「煞車效果」、「動態耐用性」及「標示」等4項重點測試項目,檢測結果全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檢測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2940 「手推嬰幼兒車安全標準」及該標準引用之相關測試方法CNS 6263-3、CNS 6263-4、CNS 6263-11進行檢測,主要檢測目的為檢視確認嬰幼兒車之煞車裝置可用性、煞車後之車輪位移範圍及車台之構造強度等項目是否符合安全性之要求。

標準檢驗局指出,手推嬰幼兒車已列屬應施強制性檢驗商品範圍,未符合檢驗規定者,不得進口或出廠上市陳列銷售。經檢驗合格之手推嬰幼兒車,都有「商品安全標章」,惟消費者仍要注意正確使用,若使用不當,亦可能使嬰幼兒有受傷之危險。該局提醒消費者,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應熟讀說明書之使用方法,對於車體各部位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
2.不要將嬰幼兒單獨留在嬰幼兒車上而無大人看護。
3.欲調整嬰幼兒車上之任何可活動構件時,務必注意嬰幼兒的肢體與車台保持安全距離,以免造成嬰幼兒受傷。
4.當使用嬰幼兒車時,首先應確認車台之鎖(固)定裝置是否都確實定位,才可將嬰幼兒抱入嬰兒車。
5.將嬰幼兒放置在嬰幼兒車上時,需將安全帶調整適當鬆緊並正確的扣合及使用。
6.當小孩坐在嬰幼兒車上而須移動到他處時,勿圖一時方便,將整個車台提起搬動,以避免嬰幼兒車意外收合而夾傷小孩。
7.嬰幼兒車靜止時,務請使用車輪之煞車裝置以固定車台,避免車子移動。
8.使用嬰幼兒車時勿搭乘電扶梯,應改搭電梯,惟進出電梯時應注意安全,勿使車輪卡在電梯門(樓板與電梯地板之間)的縫隙,以防被電梯門夾住。
9.勿在嬰幼兒車之把手上吊掛重物,以免意外傾倒。

標準檢驗局提醒,購買手推嬰幼兒車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貼(印)有「商品安全標章」,並請檢查是否附有完整之標示及使用說明書,以指引民眾正確之使用方法、維護保養程序、使用及安全上應注意事項等,以確保嬰幼兒之乘坐安全。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