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賴秋火報導)輪胎的品質,攸關民眾之行車安全,有鑑於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並使國家標準與國際接軌,參考ISO國際標準、歐洲輪胎及輪圈技測組織ETRTO及美國輪胎及輪圈協會TRA之相關標準修訂CNS 3668〔汽車輪胎-標稱及設計要項﹞等4種國家標準,針對汽車及機車之標稱方法、尺度及性能試驗予以規定,以保障消費者行車安全。
經濟部於100年9月15日公布修訂之CNS 3668〔汽車輪胎-標稱及設計要項﹞、CNS 3669〔機車輪胎-標稱及尺度﹞、CNS 3670〔轎車用輪胎尺度﹞及CNS 4879〔機車用外胎﹞等4種國家標準,除規定輪胎的種類、外觀、標稱方法、尺度及載重能力外,CNS 4879另針對機車輪胎之各項性能,如外胎強度、耐久性能、高速性能及最高速度150 km/h以上之輪胎於高速行駛時由於離心力增大引起輪胎外徑變大之離心成長性能等亦特別要求,以保障民眾安全。
標準檢驗局表示,消費者使用時要養成定期檢查輪胎的習慣,一旦發現輪胎有龜裂、切傷、釘刺、挾石頭或其他受損等情形,必須儘速請專業人員檢查、修補或更換,該局也同時呼籲消費者,更換汽車輪胎時除應選擇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的新胎外,亦可選購正字標記 產品,以確保行車安全。其相關標準資訊(料)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檢索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