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艾駿培報導)針對民進黨蔡英文主席今31日參訪蘭嶼時,對核廢料發表之相關意見,經濟部表示為加強放射性廢料之管理,保障國民安全,維護環境生態品質,避免現代及後世受到放射性廢料之不利影響,政府於86年9月業核定修正「放射性廢料管理方針」,對我國放射性廢料管理有完整的措施規畫。
經濟部說明,蘭嶼貯存場自民國71年5月開始接收固化廢棄物桶,因貯存容量有限,該場於85年4月起停止接收廢料。歷年累計共接收97,672桶低放射性廢棄物,其中約有10%來自核能電廠以外醫、農、工、學、研方面所產生的廢棄物。之前外界所關心蘭嶼貯存場廢料桶銹蝕的問題,台電公司正依計畫時程進行檢整重裝作業,預定可於10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作業。
在蘭嶼貯存場的核安管制部分,原能會目前於當地設立了五個環境直接輻射測站,歷年來之偵測結果均介於自然環境背景變動範圍內,另在環境監測取樣分析方面,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歷年監測結果,並未發現異常情形,確認貯存場對周圍環境並無不良影響。此外,台電公司亦針對長期居住在貯存場內的台電員工,依法每年辦理核能體檢,未發現有任何輻射傷害。
經濟部表示,核廢料是既存的事實,無論未來核能發展如何,我們均應積極面對解決。而無論是貯放在蘭嶼貯存場的核廢料,或是目前存放在核能電廠中的核廢料,將來都必須轉送到最終處置場。未來最終處置場建造完成後,即可遷移蘭嶼貯存場的核廢料。而在遷場前,經濟部將要求台電公司依相關法規對核安、輻安做最妥適之處理。
針對全國低放射性廢棄物之最終處置,經濟部業要求台電公司進行全盤規劃,目前正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進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之選址作業中。未來將確立建議候選場址後,將與地方政府協商,辦理地方性公投。經候選場址所在縣公民投票通過選定場址後,將再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並取得建造許可後,即進行處置場的興建。而蘭嶼在最終處置選址過程中,將依先前與蘭嶼居民達成的共識,尊重當地居民意見,除非蘭嶼居民希望被列為替代場址,否則將予以排除。
經濟部最後強調,非核家園是「環境基本法」所規範的願景目標,政府將以務實負責任的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未來在積極發展再生能源與使用低碳天然氣,並推動節約能源,以打造臺灣綠能發展環境,將能逐步降低對核能的依賴,邁向非核家園願景。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