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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體育交流 體育局將持續秉持對等、尊嚴原則舉辦「兩岸四地龍舟文化交流活動」

記者:張俊明 新聞分類:產業科技 更新日期:2018-05-01 08:00:00

(亞洲經濟通訊社/台灣新聞中心)有關議員質詢體育局辦理「兩岸四地龍舟文化交流活動」簽署單位疑義案,體育局長李再立表示,四個城市均以歷年實際承辦龍舟賽事的單位作為簽署代表。針對議員建議重新檢討簽約單位一事,李再立局長表示,體育局將秉持對等尊嚴原則與其他三個城市進行溝通換約事宜,以兼顧體育交流活動推展。

李局長指出,新北市、上海市及南京市等三個城市龍舟活動承辦單位為體育總會或協會,而僅有臺北市龍舟端午活動歷年來均由體育局為活動辦理單位,所以臺北市以「水岸臺北端午嘉年華籌備處」做為代表簽署單位。體育局歷年來均會組成「水岸臺北端午嘉年華籌備處」辦理端午龍舟活動,考量協議書四方各城市均由賽事承辦單位為簽署單位,故體育局以「水岸臺北端午嘉年華籌備處」做為簽署單位,協議書性質上係屬兩岸四城市針對龍舟文化活動,城市間互相表達體育交流意願之意向書。

體育局表示「兩岸四地龍舟文化交流活動」簽署內容及簽署單位等均依兩岸條例及兩岸體育交流處理規範處理,於簽報市府後,提報體育署進行審查。審查會議決議摘要如下:本交流活動業經臺北市政府正式授權且無涉政治性議題,應無疑義;務必以對等尊嚴為最高指導處理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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